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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风能设备分会会费交纳办法
来源: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风能设备分 作者: 时间:2017-02-09 Tag:

第一条  为了保证分会工作正常有效地开展,根据《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风力机械分会工作条例》第三章第五条和第五章的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  会费标准:
(一)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单位每年度交纳会费10000元;
(二)理事单位每年度交纳会费5000元;
(三)其他会员单位每年度交纳会费2000元。
第三条  新会员入会后即交纳当年会费,以后在每年的三月份前交纳当年度的会费。
第四条  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会员,可提出书面减免申请,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可给予适当减免。
第五条  会费使用与管理
(一)按照分会“工作条例”的规定,秘书处受理事会委托负责会费的管理工作;
(二)秘书处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,确保会费合理有效的使用;
(三)会费支出必须符合分会“工作条例”的规定,要全部用于协会开展行业活动和必须的经费开支;
(四)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上级主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;
(五)定期向理事会报告会费的收支情况。
第六条  本办法经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风力机械分会(风能设备分会)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(2016年会)表决通过。
第七条  本办法自二○一七年度开始执行。
第八条  本办法解释权属分会理事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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